【导语】:南充博物院隶属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参公管理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11名,公告如下:
南充博物院隶属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参公管理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南充市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1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南充户籍或为南充常住人口;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
5.热爱文博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入失信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四、招聘范围
面向南充市招聘、需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五、用工形式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聘用人员直接与南充博物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本次服务期限为两年。
六、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南充市博物馆(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189号)
七、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月19日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博物院(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189号)。
3.报名要求:下载并填写《南充博物院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个人1寸照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地点报名,联系人:吉霖;联系电话:0817-6016063 。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南充博物院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当场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直接发放笔试通知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按2:1比例开考,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范围为综合能力、文物博物安全知识。
如果各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按照2:1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各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招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保留两位小数),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2倍的职位,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见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
3.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者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只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由南充博物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录用的员工与南充博物院签订劳动合同,报到后试用期为2个月。
八、监督投诉受理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817-222627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2.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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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充博物院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上图源:南充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