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出学校,可自由选择迁到工作单位或迁回原籍所在地;备齐所需材料就能办理。
大中专学生因毕业,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工作所在地。迁出前原籍为农村户口的,回原籍后只能落户在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
1、迁出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等(迁往工作地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注意:就业报到证将在明年(2023年)停止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南充市新生儿上户材料,南充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入户,南充毕业生落户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