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充身份证换领指南来了,包括受理对象、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费用信息。详细见正文。
换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领取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以上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受理对象
在常住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办理材料
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过期(损坏)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
办理流程
1、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过期(损坏)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丟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单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5、属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免费,有效期满换领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丟失补领工本费40元。
备注说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的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