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部省要求结合我市基金运行情况确定,每年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共同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览表
缴费标准 | |||||
一般成年人、未成年人 | 特困供养人员外的 重点资助对象 | 特困人员、孤儿 | |||
按部省要求结合我市基金运行情况确定,每年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共同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 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标准的75%。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75%、50%、25%进行资助,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 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 |||
基本医疗报销 | |||||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市内 | 市外 | 市内 | 市外 | ||
三甲 | 800 | 1200 | 63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大学生在原户籍地(实习地、见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市内住院待遇报销。转诊人员和急诊抢救人员按规定备案后,支付比例在南充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浮1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支付比例在南充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浮20%。 | 16 万元 |
三乙、三丙 | 600 | 1200 | 72 | ||
二级 | 450 | 450 | 77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200 | 200 | 80 | ||
备注 | 上级转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下级转上级医疗机构补计两级之间的起付标准差额。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放化疗、跟踪服务不计算起付标准。 | 治疗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狼疮性肾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再障性贫血、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瘫痪、器官移植和抗排异药物治疗、植物人维持治疗、未成年人脑瘫治疗支付比例上浮5%。未成年人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报销比例100%。 | 跨年度住院的费用计入出院年度。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 | 城乡居民 | 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635.5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 |
起付标准-6万元 | 60% | |
6-10万元 | 65% | |
10万元以上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