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在有效期满后出院的,超期时间视为备案有效期内。详细见正文。
(一)长期备案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长期备案生效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二)临时备案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三)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在有效期满后出院的,超期时间视为备案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