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市参保患儿监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pku、bh4d诊断书、《四川省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报销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按70%固定比例报销。详细见正文。
(一)定点管理。暂定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成都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成都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南充市妇幼保健院(南充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为我市患儿定点治疗机构。
(二)申报资料。我市参保患儿监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pku、bh4d诊断书、《四川省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实验室检测报告,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救治申请。
(三)费用结算。患儿监护人持审批的《四川省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相关检查票据和购买低苯丙氨酸食品或药物相关票据(低苯丙氨酸食品可提供正规渠道购买票据报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报销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按70%固定比例报销。
由其他项目或捐赠方免费提供的食品及药品,或者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服务,不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病种 | 限定年龄 | 报销范围 | 医保年度 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 |
普通型苯丙酮尿症(pku) | 0-3周岁 | 门诊检查费用及治疗用低苯丙氨酸食品费用。 | 9600元/年 | 70% |
4-14周岁 | 13600元/年 | |||
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 | 0-3周岁 | 门诊检查费用及专用药品费用;bh4d(dhpr缺乏症)所需特殊奶粉费用。 | 12000元/年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