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充顺庆区住房保障体系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顺庆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已经可以开始申请,详细内容如下
顺庆区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条件分别为:
(一)顺庆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具有顺庆区城镇户籍;
2. 申请人家庭在南充市辖三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属中等偏下或低收入标准。
(二)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是顺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2. 申请人家庭在南充市辖三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申请人家庭年收入属中等偏下或低收入标准。
(三)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顺庆城区居住证;
2. 申请人在顺庆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连续工作3年以上;
3. 申请人在原户籍所在地未享受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
4. 申请人家庭在南充市辖三区无住房;
5. 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属中等偏下或低收入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为货币补贴、实物配租两种,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指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型,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货币补贴指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租赁住房的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符合条件的家庭及人员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