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居民医保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的有力举措。南充新生儿怎么参加医保,详细内容如下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和大人一样
新生儿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标准享受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60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800元。南充市外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南充市外三级以下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0%。南充市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和四川省外医疗机构50%。南充市外省内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基础上下浮10%。
注意事项
1.务必要在宝宝出生后的180天以内办理参保缴费,超过180天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2.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只能享受到出生当年的12月31日;出生后第二年保险费,切记要在出生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缴纳。若在出生后第二年的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且从出生之日算起超过180天,也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3.宝宝出生180天内,若在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办理参保缴费,可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也可只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的,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