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6月24日起,南充市公安交警将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为有效遏制和杜绝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充公安交警将在全市持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2021年6月24日起。
二、整治范围
车辆类型:电动车、摩托车、共享单车等;
整治区域:南充市城区道路。
三、整治重点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挡风罩;
2.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4.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5.违反规定载人;
6.摩托车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7.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四、严厉处罚
1.对拒不拆除的,机动车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处500元的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非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处50元的罚款,并强制拆除。
2.在整治过程中,凡是暴力阻碍执法,一律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听劝阻,拒不拆除的,一律将违法行为抄告单位。
3.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