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南充市蓬安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蓬安县集中隔离点实行收费管理,收费对象为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收费细则详见正文。
一、收费对象:
南充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二、收费标准:
河舒敬老院、巨龙隔离点按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生活费,酒店隔离点按160元/人/天标准收取食宿费。增设的学校、养老机构等隔离点,则按河舒、巨龙隔离点的标准执行。所有收费对象从进入集中隔离点之日算起至解除隔离之日止。
三、收费主体:
收费工作由隔离点所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具体由各点驻点点长抓好落实,所收费用统一交县财政局。
四、执行时间:
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收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标准收费,可开具财政统一票据。
2.对特殊困难对象实行减免政策。隔离对象是蓬安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等低收入群体的,由隔离对象提出申请,经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审核认定,报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减免费用。
3.集中隔离点的选择。集中隔离人员可自行决定入住隔离场所,但选择的隔离场所如出现满员的情况,须服从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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